结论:可以中止执行
解析:
再审已经立案可以中止执行。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等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由当事人再申请恢复执行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