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不超过期限可以出省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5: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综上所述:在本省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出了本省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 临时行驶车号牌分为两类:1:“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蓝色底纹)只能在行政辖区内行驶,也就是在本地行驶。2:“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黄色底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行驶。?
另外需注意的是:从2011年1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应当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3:1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窗玻璃左下角。如果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粘贴”在挡风玻璃上,警方将对车主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