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发现收房时房屋的公摊面积变大,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买单时,业主可根据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不同,具体的解决途径不同。一种是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认购书签订时的公摊面积,在合同签订或交房时却变大,但由于套内使用面积未变,开发商称总价未变,城南某知名品牌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正是如此。
据该楼盘业主李先生反映,他签订认购书时,置业顾问告诉他房屋建筑面积为136.95平米,折前单价7320.52元,按此价格计算,折前总价1002545元,加上优惠后总价为962931元。然而,当签正式的购房合同时,房屋建筑面积却变成了136.46平米,而房屋总价却依然没有变。问其原因,原来是因为公摊面积变大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