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