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村委会选举中限定什么人不能参加:根据《村委会选举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限定:年满18岁的村民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除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脱离本村超出6个月,未承受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出者外,年满18岁的本村村民一律予以选民登记,不受任何限制。第一百三十五条具有选民资格,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超出6个月,承受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入的,应予登记。除上款人员外,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限定:年满十八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寓居时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掠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以下是村党委或村党支部选举不能参加人的限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限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罚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