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续时间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随时领取。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开庭再判决,上海地区大部分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相对较长。
2、成本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成本低,上海地区只需百元左右,而法院调解离婚,无分割的,五十元;涉及的,需按照财产标的收费。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有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所缴的诉讼费也需几千元,相对成本较高。
3、效力不同: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