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根据情形,符合上述的规定,政府是可以占用的,但要给以适当补偿。
补充回答: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应当符合农村利用的总体规划。对于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是已经规划的,根据《城乡规划法》,如果政府要占用宅基地盖建大楼,是对原有规划的修改,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备案。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并另行批给宅基地。前提是经过合法的程序,如果私自占用宅基地盖建大楼是违法的。法律文件可以参考《城乡规划法》第46-50条。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