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要根据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二者在赔偿上是不一样的。rn
一、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那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亡,社保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的项目包括:rn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5年的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rn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n
二、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系雇佣有关系,那么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以下费用:rn
1、死亡赔偿金,标准为死亡农民工住所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请注意户口性质不同,赔偿标准可能不同;rn
2、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抢救医疗费用;rn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万元;rn
5、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等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