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您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首先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最好是在生活中,积极的寻找和保留足够的证据。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证明力,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排除适用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需要咨询更多的离婚法律问题,您可以电话或加微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