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电话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受理窗口报案。
2、书面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超过24小时未按规定报案的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备齐所需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3、受理调查: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