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劳动法,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所以,按照你们的情况,如果你们是实际工作了6个月,那么第一个月支付原工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2)按照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工作未满1年,则不可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老板单方解除你们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