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们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分户,也就是“分家”,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是一户,就应该有你们自己的宅基地;
其次,他父母共建造了两处房产,如果有房产证,那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如果没有房产证,那这两套房产是他们建的,就是他们的财产;
但是,他们作为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现在肯定是占用了别人一处,这里的别人可能是你和你老公的,也可能是你父亲小儿子的,因为现在你们和他父母还有他弟弟可能都没有分户,所以不能确定占用了谁的宅基地。
因此,你们现在可以以其中一套房产占用了你们的宅基地为由要求一套房产(当然你们要给父母房子的补偿,具体多少可协商)。如果,他们主张是占用了他们小儿子的宅基地,没占你们的,那你们可以到村里去问,那处宅基地是否是你们的,如果是,就向父母要房子,如果不是,那就向村里要宅基地,如果村里以“未分户”为由不给,那你们就先分户,再要宅基地。
建议,都是一家人,最好协商解决,不要伤了和气,但也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
参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关于分户的问题:
居民分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形成家庭关系的;
(二)有分居条件的;
(三)单独生活的。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由户籍内勤受理,转交外勤民警调查提出意见,返交户籍内勤报所领导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