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外遇不构成重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但如果只是偶尔、临时的姘居,那就不属于重婚罪了,只能算是一般出轨同居行为。
以下5种行为可构成重婚罪
1、有配偶,在婚姻关系续存期内谎称初婚,来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2、有配偶,在婚姻关系续存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3、自己没有配偶,但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4、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5、与配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和他人登记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