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是可以推翻的。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其财产分配;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推翻财产分配必须是在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