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自然人死亡后所取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整体预期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其目的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性质上是一种财产损害赔偿,不能适用《民法典》继承编关于继承的规定。其次,司法实务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死者近亲属共同取得,在分配时首先要尊重死者近亲属对该款项分配的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参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以及近亲属中与您岳父的身份关系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来源等因素决定分割的份额。因此,建议您妻子先与您岳父的其他近亲属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