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可以立案,其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情形,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受骗人在此基础上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