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偷税200以上立案标准”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是否构成偷税罪,应从二个方面来考量: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二个条件缺一不可。所以,如果偷税金额20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则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偷税数额虽达到200万元,但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公司构成单位犯罪的,则应按上述规定对公司判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