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
意定监护协议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
2、生效时间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即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扶养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无需再表示接受遗赠,但是扶养人的权利需要等到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实现。
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同时,一般还要签订管理财产或者处理相关事务的授权委托书。
3、受益主体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意定监护协议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
4、是否为有偿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5、功能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功能除了为了预防纠纷外,更多的是解决立遗嘱人的生养死葬问题。
意定监护的功能在于保障当事人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晚年赡养及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6、效力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或者遗赠。
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