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的认定1、客观方面:(1)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即绑架的单一行为。(2)绑架的方法:主要是暴力、胁迫、麻醉,但不限于这三种方法。2、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3、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并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至于这种目的是否实现,对犯罪的成立没有影响。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二、绑架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