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级、层级不同。一审适用第一审法院的程序,二审有第二审法院的程序;2、适用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二审只能适应普通程序;3、任务不同。二审不仅要完成同一程序的详谈任务,解决当事人纠纷,还要监督、检查下一级审判工作的任务;4、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没上诉的,一审才生效;二审是最终判决,宣告后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