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求助者,您好,对于您向我询问的这个问题,是属于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为其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并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向我咨询的哦,我会详细的分析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