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正常行驶,对方是自行车,在我前面,我准备超车过去,也不知是谁的责任,没超过去,对方摔倒我身上,右膝盖着地,我当时就报警了,我没受伤,她也只是膝盖着地,说膝盖痛。让我带她去医院检查,我也就带了,请问,这种情况都是我全责吗,
[律师回复]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在你描述的事故中,你骑电瓶车准备超越前方的自行车,但在超车过程中对方摔倒在你身上,导致对方膝盖受伤。这种情况下,责任的认定需要考虑具体的事故现场,例如你们双方的行驶速度、行驶路线、是否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等因素。因此,我无法确定该事故是否是你的全责。
一般来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建议你等待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以确定具体的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