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还是能就家庭暴力提出损害赔偿的,但是,只能由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或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过错情形一般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