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对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