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同解除时不退押金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出租人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