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质量要求方面;产品的包装标准;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检验标准、时间、方法;结算方式;违约责任方面;解决争议的方法。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