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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06-15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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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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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一方死亡的,应这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般是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全文
    11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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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夫妻离婚,那么就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夫妻一方死亡的话,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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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共维修基金应该谁交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共维修基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买该楼盘的消费者们的共同参与与募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了公共维修基金的原始本金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共同负担,而这笔基金的所有权自然是属于那些支付过款项的人们。
这些资金被主要用来支持和维护已经出售出去的住宅楼房的公共区域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当利息收入无法满足维修所需费用时,则由产权所有者共同承担。
在大部分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都是由业主委员会来负责管理的。
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广大业主权益的组织,他们不仅要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还要负责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等事宜。
业主委员会通常会选择委托给物业公司或者专业的维修公司来完成维修任务。
在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业主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并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公示和审核批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每位业主都有义务按时足额地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同时他们也享有参与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若业主未能及时缴纳维修基金,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的整个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肩负着保障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的重要职责。
如若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网上聊天导致对方死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之后,针对苗木所采取的补偿方式主要可分为以上几个方面:
首先是资财上的直接补偿;
其次是福利政策的灵活运用以延长补给的期限,进而对经济林及生态林给予不同年限的补助,其中经济林为五年,生态林则是八年;
再者就是对综合地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补偿标准应依据土地原有的使用性质、资源环境条件、生产总值、地理位置、市场需求情况、人口规模以及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加以全面考量,并且每三年至少要对补偿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整或重新制定并公开公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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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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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之间有借款,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存在共同借款事宜的情况下,离婚之时关于债务问题的处理方式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途径对债务进行划分处置。
若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能够就债务分担达成共识,便可以设定某一方专门负责偿还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债务,亦或是选择双方公平地承担同等数额的债务。
其次,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或是双方都不情愿参与协商讨论的,当事人有权向上诉庭提交起诉申请,通过法律程序获取判决结果来决定如何分配债务。
然而通常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法庭首先会要求申请人先行用共有资产来清偿所有债务,若仍有剩余欠款,则再由双方按各自情况承担余下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欠债行为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话,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不得通过离婚的手段逃避债务偿还责任。
换言之,作为债权人的第三方仍拥有向夫妻双方追讨欠款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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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单独所有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是否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加以详细分析。
首先,若是在婚前由单方购得的房子,那么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该套房子应被视为买受人的个人民有财产而非婚姻双方共享之物;
其次,若该房产系双方于婚后购置,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即便该房屋仅记在某一方的名义之下,也理应被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
不过,当双方做出产权归一方单独所有的明确约定之时,那么该套房产就会被视作该方的个人民有财产。
一、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共有以下四点:
1.包括两人的工资、奖金在内的共同收入;
2.来自于制造、经销等领域的收益总和;
3.来自于知识产权的任何收益;
4.长辈留下或是他人赠送的财产。
二、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规定如下:
1.在准备离婚之时,夫妻二人需要首先通过互相协议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归属问题;
2.若未能达成协议,无论是针对特定资产的权利分配,还是抚养子女以及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性规定,都需要由当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后的裁决;
同时,应当充分尊重配偶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并加以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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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的共同财产就不用分割了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一方死亡的共同财产就不用分割了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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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进行手术操作之前,签属《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工作应由患者亲自完成并提供书面同意意见;若患者无法自行签署或因疾病症状而不适宜签署该同意书时,则由患者最亲近的亲属(如:
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代为签署。
2.对于手术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可能实施的相关应对策略,医院必须按照上述的规定途径向患者及其近亲详细阐述清楚,如果未能履行此项告知义务,则需就为手术产生的非医疗必需性损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然而,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患者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名与否与其所在医院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并无必然关联。
换言之,如果医院在开展医疗操作过程中并无过失,亦未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任何非医疗所需的损害,那么即便术前未征得患者签字同意,也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之,倘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即使得到了患者的签字确认,仍然需要承担起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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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先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再按照遗产分配方式进行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是各自一半,有约定某些财产为个人所有的则不予分割,遗产分配按继承人顺序进行分割,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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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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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时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同时死亡的话财产是由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平等的分割的,当然夫妻双方的父母如果全部都已经去世了的话,那等同于父母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就是尽数归子女所有的,其他的近亲属是没有资格要求当事人的子女必须要和自身平均分配遗产的,生前立有遗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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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离婚之后即可立即启动关于财产分割事宜的法律程序。
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范之要求,若有一方在离婚后发觉另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损坏甚至挥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或者虚构、伪造共同债务,旨在非法侵占另一方财产利益的行为,当事人可及时自发现之日起长达三年之时限内,提起诉讼,请求由当地人民法院再次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公平分配。
一般的财产分割原则包括:
(1)婚内所得的夫妻共有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割;而那些属于某一方独特使用的私人物品,则归该方个人拥有。
(2)婚后分居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与使用的一方所有;倘若差额极为悬殊,则由获得更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所获差额相当的金额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赔偿。
(3)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并尚未共同生活,但依照传统习俗收取了彩礼,抑或是因为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给付一方出现财务困境的情况下,在离婚之际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4)如有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与他人合股经营,那么在合股过程中所获取的入伙财产,可判归该方所有,
然而,获取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其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从事多年却未能获取收益的养殖、种植行业等产业,在面对离婚的局面时,应当从有利于生产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合理进行财产分割或评估价格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这部分将按照所提供的医疗发票进行核算;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方面,参考标准为50元人民币乘以住院天数;再者是营养补贴部分,其参考范围是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但需参照病历中有明确记载“需要加强营养”字样才予以赔偿);住宿费用的认定主要依据是一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住宿标准,再结合实际的住宿天数来进行核定;在护理费用部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考标准为每天50元乘以住院天数;误工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先将个人工资除以30得出日均收入,然后再乘以误工天数直至出鉴定报告的那一天为止;
最后,对于必要生活费以及交通费用部分的估算应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
至于丧葬费用与死亡补偿费用部分,其参考标准会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问题,那么只有当父母年满60岁以上,或母亲年满55岁以上,或者孩子未满18岁时,才会有此项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警务用枪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过失杀人罪的量刑处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做出规定,即过失杀人的罪犯应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若犯罪情节轻微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该法律法规同样规定了一项补充细则:
“在法律另作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除了本条文中提到的一般性规则外,在其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中亦存在着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
例如,第115条对于因玩忽职守或疏于防范而引起火灾、决堤水灾、爆炸、投放有毒物质,或者采取其他危险手段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以及第133条有关于交通肇事引发他人死亡的规定等。
在上述情况下,将根据具体情节按照第115条及第133条的法律条款进行判定并提出相应惩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其中包含了两种不同程度的过失行为: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理应对自身行为可能对他人生命构成威胁有着清醒认识,但是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未能预见的后果发生,最终酿成他人死亡悲剧;后者则是行为人明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是却盲目乐观地相信能够成功规避风险,结果导致他人死亡。
至于那些并非有意伤人,纯属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则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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