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需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5、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6、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