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取保候审后,如果案件没有被撤销,不会终止调查。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经调查认定构成犯罪的,仍然会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如果案件已经被撤销的则会终止调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