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伙作案的刑事案件,如果涉黑的,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2、因为涉及到黑社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