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执行担保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在执行阶段常见的担保方式。
二、进行执行担保的程序如下: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
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当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移交质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3.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申请后,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审查。
5.人民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