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构成著作权侵权:
1、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指侵权人对其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后果抱有故意或过失的心态;
通俗来说是指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明知或应当明知其实施的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并且会造成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
在实践当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多为侵权人故意为之,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2、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的构成需要侵权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即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允许行使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四项著作人身权及十三项著作财产权,有侵权事实的存在。
3、侵权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要注意的是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若仅仅使用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为大家共享的作品,则因为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49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