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向对方进行索赔。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
当事人软组织挫伤,没有住院,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