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处理: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