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双方因经营理念差异,难以继续合伙。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一、双方合伙以2011年6月4日为界继续按合伙处理,直至项目完工、工程款结算完毕为止。项目完成之后,双方各做各的项目,不再计入合伙。
二、前期合伙项目包括:(列明合伙项目)以及其他的一些委托加工合同,双方应尽心尽责完成未尽事宜妥善收尾,并严格按合伙协议执行。
三、合伙期间所经营的项目,未收回的款项应收款按合伙比例平均分配,收入通过私人账号的款项于当日转入对方指定银行账号,支出部分按合伙的比例平均支出。
四、以上前期合伙项目的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后双方共同支取,平均分配,如有质量纠纷,双方共同平均承担相应责任。
五、待上述前期合伙项目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全部清算完毕后,合伙正式解散。
六、合伙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年20%折旧计入合伙成本。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