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但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此罪的的最新判刑标准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