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要办理结婚前,取是的农村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用分割。
1.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