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中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