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属于民俗,给与不给在与双方自愿,法律不会调整,但如果因解除婚约导致彩礼返还纠纷,可依法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彩礼完成后,若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关于彩礼返还与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