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2550元/亩。
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
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石塘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000元/亩;综合补偿:39600元/亩。
四类土地:古城镇、八斗镇、元疃镇、白龙镇、包公镇、张集乡、马湖乡、陈集乡、响导乡、杨店乡。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4920元/亩;综合补偿:3738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