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五种行为构成侵害肖像权:
1、未经许可制作他人肖像。
2、未经许可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3、丑化、污损他人肖像。
4、伪造他人肖像。
5、其他行为。
二、以下五种行为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