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