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新政策执行,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