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言。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了一系列侵权行为,凡是存在本法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都构成侵权。但是,出于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的考虑,著作权的权益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缩。例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众可以自由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以不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这里的特殊情况包括:
1、欣赏他人已经发布的作品,但是不能形成公开传播;
2、为了作品美感、为了介绍、评论或说明问题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了报道媒体新闻,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发表作品;
4、为了学校的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的复制已发表作品;
5、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一些文化保存机构,为了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以及其他一些为了文化延续、社会福利等正当使用图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