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例: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0元,其中药品费用7000元,分别是甲类药品5000元,乙类药品1000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则该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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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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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20%,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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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类药品费用5000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80%(即800元),共5800元与其他应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