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抵押担保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抵押担保,必须是具备产权的当事人才可以办理的,而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产显然是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所以是无法进行担保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