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分割时会为胎儿预留一份遗产。因为遗产继承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所以继承遗产时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如果出生就是死胎,那就没有继承权。如果是先出生,后死亡,那就可以先继承遗产,然后再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