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佛山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的政策(对部分群体设置了政策过渡期),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参与积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须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对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设置了1年的政策过渡期,该类人群的适龄子女还可以在2019年起始年(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政策性借读。政策过渡期结束后,该类人群适龄子女在2020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全部纳入积分服务体系。购买房产可以在积分入学申请中获得相应的积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