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财产分割,存在多种情况,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下面针对常见的几种情形,作简单分析:
第一、离婚时未签订离婚协议,未分割共同财产的,财产的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且之后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的,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但应举证证明,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第三、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继续主张财产分割权益。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三年内起诉。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属于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诉讼时效时间认定比较复杂,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