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开支认定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差不多,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都属于夫妻共同开支。夫妻共同开支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